2026年3月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6-03-13 10:17:17 公益性岗位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择优招聘的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会保障卡窗口服务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经玉溪市内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下方载明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为准);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熟悉社保卡业务政策及系统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服务规范耐心、善于沟通,工作认真负责、严守纪律与保密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群众服务意识,能胜任社保卡窗口服务各项工作。

  4.具有良好沟通交流能力,有责任心,热爱服务事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平台发布。

  (二)报名受理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五楼502。

  4.报名材料:有意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6—7页,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标明玉溪市范围内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信息);

  (4)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结果打印件;

  (查询方法:登录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如有投资任职记录—“预览并下载报告”打印;如无,截图打印。)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

  (6)填写完整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认定证明或相关查询截图(登录微信“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我要办低保”—“低保查询”,截图打印)。

  5.报名要求:报名者提供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咨询电话:0877—2072301。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由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报名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2.拟招聘终审:经初审合格,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将拟聘用安置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进行最终审核。主要对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等进行最终审核。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证件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者,一律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结果具体以短信或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拟聘用安置人员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安置人员,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依法与其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参保。

  五、人员管理

  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安置资格或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面试成绩进行人员递补。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地点

  (一)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按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规定执行。

  (三)工作地点: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红塔区太极路102号慧波亚太国际汽车城内)。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26年3月12日

  原始标题: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4050351&cateid=3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