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聘急需紧缺型人才,推动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人员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根据《衢江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衢江区政办发〔2023〕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2名急需紧缺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急需紧缺型人才2名。相关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领导人有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情形的岗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急需紧缺型人才招聘信息在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qjq.gov.cn/)和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17:30。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形式发送给报名邮箱(qzkhrl001@163.com,联系电话:0570-2321102),按顺序编号(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习需通过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附件3)等相关材料。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经验)、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6年3月24日;涉及年龄计算: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且整体资格条件较好,经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写作》。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原件复核,如存在证件不一、弄虚作假以及笔试过程中存在违纪情况、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及交通费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入职前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适岗性作出分析、综合评价。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及岗位管理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及招录人员实际情况确定薪资待遇,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急需紧缺型人才招聘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应聘者如与公司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情形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如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考试或录用资格;已被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专线:0570-8762405、0570-232110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0-3061958(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件2: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急需紧缺型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263 KB)
衢州市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原始标题: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急需紧缺型人才招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qjq.gov.cn/col/col1389659/art/2026/art_41a5d72aa3dc467391ed45ba906ec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