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沭阳县公办学校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2026-03-14 11:39:4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宿教工组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及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宿迁市“百博千硕集聚计划”,加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为沭阳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师范类院校6所(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具体招聘岗位见《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热爱教育事业,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专业技能。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者须承诺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不予继续聘用。

  5.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进入面试:

  (1)高中阶段以来获得过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专业所属大类一致的毕业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4)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以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截至报名截止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考生可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形成电子版发至邮箱syjiaoshizhaopin@163.com【邮件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主要包括:

  1.《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0KB以内);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须提供网签页面截图(2026年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以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4.身份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

  5.高中阶段以来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7.《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人需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压缩后请控制在20MB以内。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2026年3月31日16:00。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考生应如实报考,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后,无人报名岗位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剂,具体见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发布的补充公告。

  (三)适岗性评价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适岗性评价。适岗性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按照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进入人数确定,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具体见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发布的公告。适岗性评价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和教学素质评价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考核,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答辩占30%、教学素质评价占7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为不通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教学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时,考生须提供与报名材料一致原件。考察通过人员直接现场签订协议书。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至沭阳县内城区学校工作(并列排名由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是社会在职人员的,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是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均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到沭阳县工作后,分3年发放安置补贴,总额按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6万元。3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并在沭阳购房的,分3年发放专项购房补贴,专项购房补贴总额按博士研究生每人3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的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名师梯队培养,也可选拔至教干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

  政策咨询电话:沭阳县教育局0527-88323605

  监督电话: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990110。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12.0 KB)

  附件2: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4.1 KB)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13.9 KB)

  附件4:高校名单.docx (13.0 KB)

  附件5:未就业承诺书.doc (10.5 KB)

  附件6: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496 KB)

  沭阳县委人才办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原始标题: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shuyang.gov.cn/shuyang/gsgg/202603/67fd64f5ecfe4973b782062baa419d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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