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城市观察员通知

2026-03-17 08:19: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遂机构:

  为广泛汇聚社会各界智慧力量,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及时倾听群众心声、感知城市发展脉搏,精准捕捉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城市观察员。

  一、城市观察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热爱遂宁,热爱家乡,关心城市建设与发展,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市容市貌、民生保障等领域有一定关注和思考。

  (三)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群众基础,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四)秉持客观公正原则,能够实事求是反映城市建设管理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和真实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不谋取私利、不歪曲事实。

  (五)有参加城市观察活动的时间和精力,愿意积极参与城市观察员相关活动,主动履行观察员职责,配合开展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工作。

  (六)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长期在本市居住、工作或学习,熟悉本市市情民情。

  二、城市观察员主要职责

  (一)收集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公共服务、交通出行、社区治理等方面的意见、诉求与“金点子”,形成观察报告或建议单,为政府决策提供基层视角。

  (二)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政策调研、城市治理调研、座谈交流、实地督查、意见征集等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传递群众心声,解读政策举措。

  (三)受邀列席参加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制度、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向社会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政策、法规和城市治理发展成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增信释疑,让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五)遵守城市观察员管理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维护观察员队伍良好形象。

  三、城市观察员的选聘

  (一)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可个人自荐也可单位推荐。

  1.线上报名:登录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进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城市观察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78549409@qq.com,邮件主题注明“城市观察员报名+姓名”。

  2.线下报名:携带填写完整的《城市观察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线下报名地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314办公室(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二)选聘步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报名人员的职业背景、观察能力、参与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遴选,确定拟聘任城市观察员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准并颁发聘书。

  (三)聘任期限。城市观察员为公益性质,不领取薪酬,聘任期限每届为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届时,不续聘者为自行解聘。

  四、保障与激励

  (一)为城市观察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调研素材等,定期组织交流活动,提升观察员履职能力。

  (二)建立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对观察员提出的优质建议,及时梳理、交办、督办,并将办理结果向观察员反馈。

  (三)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城市观察员,适时予以表彰奖励,通过官方平台宣传其先进事迹,提升观察员的参与感与荣誉感。

  附件:城市观察员推荐表.doc (23.0 KB)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原始标题: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聘城市观察员的通知

  原始链接: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efddf48077403f8e9e3a15dc8817a9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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