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首批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由百年名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现拥有完备的校园基础设施和优越的教学科研条件,是一所集智慧、生态、人文、低碳于一体的现代化开放型校园。学校现有在校生10800余人。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应聘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范围不限。具备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哲学类相关专业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录用。
(六)应聘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1年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或高校党群部门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招聘人数及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为6名,限男性,入职后前三年需入住学生公寓。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6:0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4月25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zrsc.nnudy.edu.cn/c232/index.html)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http://zp.nnudy.edu.cn)。
1.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高中以后各阶段(大专、本科、硕士等)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经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暂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需提供);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等)出具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入党志愿书扫描件;
(3)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需提供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须由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团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支部支委及以上,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
(4)202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提供高校专职辅导员或党群部门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5)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荣誉证书;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3.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并打包,在附件中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如“辅导员张三”),原件将在笔试当日进行核验。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报名系统“基本信息”项中“备注”一栏如实填写。
3.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应填尽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内容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考察与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首轮考察人员。考察包括实习考察、体检和政审三个环节。
(二)实习考察。首轮实习考察期为5月6日至5月31日。学院安排实岗进行实习考察,并视实习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政审。根据学院有关要求进行。
(五)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七)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实习考察、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按照丹阳市和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
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24
七、工作监督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10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6年3月18日
原始标题: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6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nnudy.edu.cn/c116/20260318/i45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