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8年3月之间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80年3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省重点专科临床医学团队成员可放宽到50周岁(1975年3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家级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可放宽到55周岁(1970年3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还须具有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专业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其中,相应批次报名截止时间距离服务期不满六个月的除外)。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口腔医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rszp.ntskqyy.com)。
2.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初审情况启动考试程序。首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应聘人员每次报名仅在该次报名起止时间内有效,如若错过此次资格复审等招聘活动,仍需应聘的,须在下次报名起止时间内,根据招聘岗位动态情况再次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3.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其中,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具体联系方式见《岗位简介表》。陈述申辩时间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次日16:00。
咨询电话:0513-89898883,0513-85302649。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程序。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简介表》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报名表1张及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
3.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原件及相关复印件1张;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原件及相关复印件1张,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比对材料及相关复印件1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1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5.崇川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向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出《聘用通知书》。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取消其本年内再次应聘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⑤实行准入资格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两次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咨询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9898883,0513-8530264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九、招聘工作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3-89088086。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pdf (82.8 KB)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原始标题: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聘
原始链接:https://www.chongchuan.gov.cn/xccqrmzf/sydwzl/content/bb6ed84a-8fea-423a-82ab-2f73f64acd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