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忻城县公安局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2026-03-27 12:43:16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公安工作实际,忻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名额34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忻城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项目

男子组标准

女子组标准

30岁(含)以下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3″1

≤14″1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4′55″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30厘米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23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23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

  (四)应聘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为退役军人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

  (五)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在忻城县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4月7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调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公安局(城南新区新办公大楼)512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板块获取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在经验证报告”并申请,下载PDF格式文件)、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军人的还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同时须填写《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四、招聘程序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闭卷。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忻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4.笔试范围:时事政治、基础法律知识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参加笔试的全体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忻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进行。具体如下:

  体能测试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1000米跑/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在体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忻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四)政审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考察不合格将依次递补下一名。

  2.考察。政审考察由忻城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和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表现情况。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它项目体检标准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可自行查阅相关标准进行对照)。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考察合格后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局党委会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审批、聘用

  1.在忻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忻城公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忻城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县公安局和被聘用人员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3.被聘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五、工资待遇

  (一)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层级化工资待遇、加班补贴、绩效奖励、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六、其它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招聘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忻城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2-5520117,监督电话:0772-5513869。

   

 附件:忻城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ls (14.0 KB)

 附件:忻城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docx.docx (23.4 KB)

   

                   忻城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6日

  原始标题:忻城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xxc.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t27404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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