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是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负责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及业务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实践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资源建设、学科教学、教育评价研究和指导;基础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培养;教研队伍建设和教学研究事业发展指导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综合认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17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邮箱zjsjysbgs@163.com,附报名材料。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用其他格式简历代替的视为报名无效);本人近期免冠彩照(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本科和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等。暂未取得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未完成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提供足以证明其教育内容、在学状况以及预期毕业时间的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网站公布。
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招聘单位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境外学位认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环节。
4.应聘资格确认。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网站发布考试通知并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拟定于2026年5月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以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主要考查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2周内,在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认知、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有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https://www.zjjys.org,“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zj.gov.cn/,“公告公示”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招聘公告”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008940(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监督邮箱:jgjw@zjedu.gov.cn(浙江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
0571-56870050(马老师);0571-56870037(王老师)。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18.0 KB)
2026年3月27日
原始标题: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743683/art/2026/art_912588d508a546df9891a656b9521b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