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淮阳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30人,在“淮阳区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hyqrcjy.com/)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发布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系统认定为准):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区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常住地乡镇(街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周口市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淮阳区羲皇大道南段359号院内一楼)。
3.提供材料:符合条件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淮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面试考察,确定聘用人选。
(四)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394-2688982
淮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0日
原标题:2026年淮阳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qrcjy.com/article_11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