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6-04-01 10:26:45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协助平台系统录入、案卷装订归档等工作。

  二、招募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2名。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8-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未就业”指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或登记失业青年)。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招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募录用或有其他原因不适合应招的。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政务服务中心C区618室);线上报名的,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072742585@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31-6881361。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

  3.学士学位证(若有可提供);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5.《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可在“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或户籍地、常住地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六、考核录用

  (一)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采取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录用:按照面试或面谈成绩依次排序,合格后予以录用,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七、见习管理

  (一)上岗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送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见习期满后,可出具鉴定材料。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所有。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docx (15.2 KB)

  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原始标题: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008014786954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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