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温州市平阳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4-10 09:29:19 

  因业务需要,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不良记录;

  2.30周岁以下(1996年4月8日后出生);

  3.行政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播、汉语言专业;

  4.公证员助理岗位(工作地点:北港政务中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②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310)。详情可咨询电话:0577-63735331。

  4.报名邮箱:pyxgzc@yeah.net

  5.报名材料:

  (1)《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

  报考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的上述材料,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3.若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再行续签合同。行政岗位待遇为固定工资(5.2万/年)和年终绩效。公证员助理岗位待遇为固定工资(6万/年)和年终绩效。

  注:固定工资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

  附件: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14.1 KB)

  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

  2026年4月9日

  原始标题: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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