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浮山县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6-04-10 10:27:15 公益性岗位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

  一、招用计划

  本次计划招用公益性岗位39个。

  二、招用对象

  浮山县户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招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

  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或已就业人员,不予招用。

  四、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2份;

  5.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3)、调查核实结果(附件4);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份(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的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脱贫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部门公章);③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其父母、配偶、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7.《2026年浮山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2份(附件1);

  8.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相片5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实留存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20日

  报名地点:县零工市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7-5711807

  六、招用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核后,若符合招用条件人数与开发招用计划比例超过3:1,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若不超过3:1,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缺额择优替补。

  3.根据考试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招用人员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4.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附件1.2026年浮山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x (16.6 KB)

  附件2.3.4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docx (22.0 KB)

  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原始标题:浮山县2026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fushan.gov.cn/xwzx/tzgg/202604/t20260409_634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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