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rszp.hbou.edu.cn,联系电话:027-87588841。
3.报名资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在读证明);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证明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凡与湖北开放大学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3.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以便查看通知及相关消息。
4.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关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考核当天。
四、考核
用人单位采取课程试讲、业务考察、专业技能考核、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教学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并形成考核意见,提交学校审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核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hbo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rsc.hbo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88841(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12.4 KB)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4月10日
原始标题: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
信息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604/t20260410_59120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