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人)

2026-04-15 09:11:42 

  因工作需要,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岗位名称:流动人员档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劳动人事代理服务等

  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基础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亲和力强,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工作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消防劳动大厦)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可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人员

  (3)残疾人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烈属

  (8)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2.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劳动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5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招满即止。

  2.报名地址: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25号窗口

  3.咨询电话:47133179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片1张

  (3)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相关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1.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规〔2024〕8号)进行日常管理;

  2.录用人员须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月工资按公益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

  原始标题: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66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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