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同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公告(5人)

2026-04-16 12:48:35 

  按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 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大同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6年大同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统招学历毕业证所载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在校期间被开除学籍的;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受理)。

  2.报名地点:大同区卫生健康局3楼315室(大同区同庆街111号)。

  3.咨询电话:0459-6170016。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正反面同页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3.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无人报名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共一科,为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在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资格条件、回避情形、遵规守纪等进行全面考核复查。对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考核不合格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本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大同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招聘组织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重新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大同区卫生健康局复核汇总后,经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汇总,上报黑龙江省卫健委、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卫健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聘用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大同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执1份,聘期3年。聘用人员对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由大同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本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在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5.聘用人员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附件1:大同区202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docx (12.9 KB)

  附件:附件2:报名表.docx (20.2 KB)

   

                               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5日

  原始标题:大同区202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dqdt.gov.cn/datong/gzgg1/202604/c05_408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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