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无锡市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2026年无锡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社会政治类专业应聘人员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博士研究生,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符合学科带头人才要求,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科研能力和扎实学术功底;
7.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江苏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经审核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类别分别提供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资金共75万元、55万元、38万元。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聘期工作量考核制度,对聘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时至2026年5月10日17时。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无锡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xdxrsc888@126.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提交材料:
(1)《中共无锡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以来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政治类专业应聘人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附件3,三个月内开具方为有效);
(5)本人科研成果、所获奖项或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论文位置;著作需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项目需上传立项批文,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二)资格审核
校(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初试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逐一通知,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初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以邮件+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
2.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除携带前述材料(就业推荐表可为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签约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相关证件及材料均需原件。
3.需提供报名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提交审核;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现场返还,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4.所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现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初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水平、理论功底、课堂组织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科研学术能力等。初试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和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试讲成绩占60%权重,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占40%权重。两部分成绩均为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1.试讲:按考生所学专业分组进行,每人试讲45分钟。试讲题目由考生结合自身专业在我校提供的教学课题试讲目录内选定。课题目录在试讲前同一时间通过邮件方式提供给考生。
2.科研学术能力评价: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成果等)进行客观量化计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基础、研究能力及科研发展潜力。
3.入围确定:初试成绩按分组成绩从高到低,每组取前5名确定为复试入围人选。若某组合格人数不足5人,则该组所有成绩合格人员均入围下一阶段。
(四)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认知和综合素养。不再区分专业分组进行,面试考题由我校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命题小组拟定,考题由考官现场提供给考生。
复试成绩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成绩相同,以教学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科研能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为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官网公告。
初试和复试,均在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象山路2号)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具体考场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与递补
1.初试环节后7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初试成绩。按各专业分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5人的专业分组,取所有成绩合格人员入围。入围人员及排名较前的合格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参加考试通知或者递补的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环节,若出现入围人员放弃等情况,在对应专业分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复试入围人员名单和最终成绩均在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应聘人员,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校(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无锡市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政策咨询与监督
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华老师,0510-80908036;沈老师,0510-8090801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30
校(院)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10—80908020,联系人:徐老师。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无锡市行政学院)
2026年4月20日
原始标题:2026年无锡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始链接:http://hrss.wuxi.gov.cn/doc/2026/04/20/4761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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