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批)

2026-04-21 08:34:59 医疗卫生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8月31日前(留学人员需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4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网报平台

  (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689)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情况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根据辅导员岗位工作需要,面试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评。专职辅导员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在5:1(不含)以上的,须先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超过5:1的,直接进行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仅作入围下一轮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数字资源采选与评价、科技管理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在10:1(不含)以上的,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超过10:1的,直接进行面试。

  3.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ufe.edu.cn/,“招聘信息”)发布。

  4.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规则分别为:

  ①经笔试进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6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下同)。

  ②经无领导小组讨论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仅作入围下一轮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

  ③仅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的外,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ufe.edu.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ufe.edu.cn/,招聘信息)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557163(浙江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384(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叶老师)

  具体招聘岗位联系人:

  专职辅导员岗位:0571-87557475(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王老师)

  数字资源采选与评价岗位:0571-86754509(浙江财经大学图书馆江老师)

  科技管理岗位:0571-86735769(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吕老师)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公开招聘计划表(2026年第三批).xlsx (11.5 KB)

  2026年4月20日

  原始标题:浙江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6年第三批)

  原始链接: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743683/art/2026/art_4c7678098b6c429e9e8023c2b23a6dd0.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