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岗位
农业普查编外工作人员10名,服务期1年。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规违纪和不良行为;
2.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内;
3.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开展普查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4.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等符合职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5.忙时需加班,服从组织分配;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填好的编外人员招聘表(详见附件)发至1651137445@qq.com。网上报名结束后,将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
2.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交还),填写好的《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2份。党员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证明。
3.资格复审地点: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02室。
4.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
四、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福清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始标题:福清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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