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南中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6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1.招聘雇员6名,主要从事管理辅助类和执法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2.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并居住满2年及以上);
3.具体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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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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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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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一 |
4 |
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
仅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
不限 |
1. 需夜间外出巡查; 2.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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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二 |
2 |
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能适应夜间执法整治行动及基层一线辅助执法工作; 2.需持用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同等条件下,持有效电工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优先考虑。 |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9:3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406室,联系电话:84242555。
4.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和学历、学位认证(学信网查询打印)、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各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用;如优先条件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测试,测试形式不局限于面试,可组织实操、情景模拟等,具体形式由单位确定。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单位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本公告由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江南中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29.0 KB)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0日
原始标题:江南中街道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777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