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主动发现并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难点堵点,增强政务服务办事体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评价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公开招募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验员”(以下简称体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在石林县工作、生活,关心石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行业协会成员、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企业负责人、热心群众等。
二、招募条件
(一)体验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2.年龄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体验活动。
3.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热心公益活动,善于调查研究,对政务服务工作能够深入了解和研究,自愿参与体验员活动,善于听取和反映办事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愿意承担体验员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体验员: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体验员的人员,不得聘任。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定向邀约等多种方式。单位、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荐报名。本次招募分为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条件并自愿担任体验员者均可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7:00。收到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与报名者电话联系。
2.网络报名:请填写《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341582853@qq.com。
3.现场报名:请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石林县鹿阜街道沙地巷3号)一楼导办台进行咨询报名。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1-6778748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
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
招募人员名单通过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
公示结束后,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招募的体验员颁发工作证。
四、体验方式及内容范围
体验活动采取集中体验与自主体验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体验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个人体验由体验员自主选择进行,体验内容范围如下:
(一)线上体验。从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明白办”小程序等线上办事渠道体验表单填写、材料提交等环节,查看页面排版是否好用、办事指南是否准确、办理渠道是否畅通。
(二)线下体验。体验咨询、取号、排队、填表、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证件、评价等政务服务全流程,实地感受窗口服务是否优质、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办理结果是否满意。通过政务服务“e办通”和部分自助终端查询、打印、申报事项,检验办理成熟度。
(三)民意调查。多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诉求,提出合理化、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五、体验员主要职责
(一)走进办事大厅、登录办事平台,对线上线下各渠道、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流程进行体验,从事项办理全过程为政务服务找问题、提建议。
(二)对“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及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全流程体验感受办事流程的简化、工作效率的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以及服务环境的优化,同时查问题、找不足、提建议。
(三)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广泛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在企业开办、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发现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堵点。
(四)主动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亮点,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五)实事求是参加体验活动,遵守体验工作纪律,维护体验活动正常秩序。
(六)当体验结束后,记录体验情况,客观真实反馈问题和意见,及时以书面或打电话等方式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政务管理科202办公室,电话:0871-67787480)。
六、组织管理
(一)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指导体验员的日常工作,安排专人与体验员联系,及时收集、整理体验员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协调推动解决、进行反馈。
(二)定期召开体验员座谈会,通报政务服务开展情况,邀请体验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点评,交流体验工作情况。
七、纪律要求
(一)在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要及时整理报送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得未经许可就以体验员和个人名义向社会发布。
(二)不得以体验员名义开设网站及新媒体账号。
(三)不得以体验员身份干预、影响窗口单位正常工作。
(四)严禁接受涉及体验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
(五)严禁利用体验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体验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八、其他说明
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报酬,聘请周期为3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特殊情况则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进行调整,决定续聘或解聘。聘期内,体验员有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并书面通知本人:
(一)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
(二)无故不参加政务服务体验活动达3次以上的。
(三)故意扰乱或破坏政务服务体验活动等情形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存在恶意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等不正当行为的。
(五)违反体验员纪律要求的。
(六)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继续担任体验员的。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docx (15.0 KB)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原始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募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kmsl.gov.cn/c/2026-04-21/7128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