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青海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4-22 14:23:05 

  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青海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环节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为准,取得学历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青海省公安厅按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缴费

  1.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23日8时起至2026年5月5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并按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直至信息反馈为“报名成功”。

  报名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s/qhfj2026

  3.报名资料:

  (1)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

  (5)优先招聘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

  4.网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据实填报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网上缴费:按照每人每科100元缴纳报名费,两科共计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2时。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6.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海卓选人力”发布的笔试相关通知内容,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如遇准考证信息显示不全或错漏的,请拨打报名联系电话。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暂定于2026年5月10日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方式:采取闭卷机考的方式进行,时间为每科90分钟。

  4.笔试加分:符合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笔试成绩加5分。

  5.公布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将在“青海卓选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青海卓选人力”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浅蓝色背景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或无法完成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现场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4.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照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中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布名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在“青海卓选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青海卓选人力”微信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2.体能测评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审查人员签字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

  (4)本人和父母(配偶)签字的《体能测评承诺书》。

  3.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评当日由第三方统一购买意外险。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5.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中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先同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体能测评,相关要求与现场资格复审一致。

  6.公布名单:根据体能测评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并在“青海卓选人力”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青海卓选人力”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公布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

  (六)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1.时间及地点: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青海卓选人力”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2.费用:体检费用按照实际检测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3.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5.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复查一次。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未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环节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6.发布名单:根据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情况,确定进入政治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

  (七)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进入试用期,通过试用期的,确定层级并落实待遇;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1,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列入补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若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补聘库中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过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补聘。

  四、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1.新聘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以“青海公安”“青海卓选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青海卓选人力”公众号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阅公众号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在招聘中,将全程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辅警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工作均安排在西宁市进行,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试各项准备。

  6.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7.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13997044906(工作时间接听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971-82931918293385(工作时间接听8:30-12:0014:30-18:00)

  青海省公安厅

  2026年4月21日

  原始标题:青海省公安厅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pblaN4h1U0IBudNDyX4-g?click_id=4&scene=25&sessionid=#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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