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贵州省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负责全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以及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人才引进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备正高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s://www.gzscdc.org/)公开发布引才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提交《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印证材料(所有印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打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gzcdcrsc@163.com),邮件主题请参照如下格式编写:“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投递岗位名称”。印证资料原则上应包括: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资料。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作为主持人主持的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等)作为佐证资料结合参考。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3.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中“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4.引才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该岗位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科研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引才评审
根据岗位应聘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适时组织专家(考官)进行评审。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35人的,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评审模式。按单个岗位数与线下考核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35人的岗位,不开展线上初评,直接进入线下考核环节。引才评审相关事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引才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才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引才结果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且厘清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办理备案手续的相关材料,视为本人放弃拟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此次引才工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二)在引才评审后的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空缺岗位的,经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可结合实际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最多2次递补。递补结果按程序予以公示。
(三)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政策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及人才政策,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职务待遇。
(四)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才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本次引才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0851—8670930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七、未定事宜
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请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35.1 KB)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4月22日
原始标题: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原始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4/t20260422_90032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