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助力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学院计划招聘管理助理8名、教学助理6名,共计14名。具体岗位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录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所有岗位均定向招聘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https://zyzp.imau.edu.cn/)进行报名,招聘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28日。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4月30日前,招聘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3.本次招聘不设置笔试环节,学院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考察。考察合格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4.5月5日前,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院招聘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公布,请初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公告。
四、聘用期限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最长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院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统一安排住宿。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2-8886238。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2-8880670。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7695996753、18047244780。
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2日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录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24.5 KB)
原始标题: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招录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zy.imau.edu.cn/info/1053/53562.htm?sel=xyxw&lan=%E9%80%9A%E7%9F%A5%E5%85%AC%E5%9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