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汶川县总医院自主招聘编制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驾驶员公告(7人)

2026-04-28 15:40:4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夯实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5月1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5人及专职驾驶员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汶川县总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编制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卫生类岗位信息一览表》)。

  2.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应为2026年5月11日前取得相关专业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

  (二)专职驾驶员(优先退役军人)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史,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妨碍驾驶的疾病,能适应24小时轮班、应急出诊工作;

  (3)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救护车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汶川县总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专职驾驶员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专职驾驶员信息一览表》)。

  2.其他条件

  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及周边道路交通路线,具备车辆日常保养、简单故障排查能力。

  (三)不得报考情形

  (1)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3)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以及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现役军人,全日制或脱产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仅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1日(上午9: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汶川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汶川县人民医院外聘楼一楼11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卫生类专业技术报考者及报名专职驾驶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试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1)卫生类专业技术报考者下载附件2《汶川县总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编制外卫生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

  (2)专职驾驶人员下载附件3《汶川县总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专职驾驶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专职驾驶员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专职驾驶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三)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有资格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专职驾驶员(优先退役军人)

  (1)《专职驾驶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驾驶证(B2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相关证明;

  (6)退役军人应提供相应证明;

  (7)近三个月内健康体检报告。

  (四)资格审查

  县总医院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彻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并认真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场)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笔试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

  (一)卫生类考核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采用汉语言统一制卷,科目为《卫生综合知识测评》,考试内容以卫生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

  4.参加笔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5.本次笔试按规定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缺考笔试科目、笔试成绩为0分、违纪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卫生综合知识测评》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70%。

  6.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违纪的报考者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专职驾驶员考核(优先退役军人)

  1.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考核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医院工作。

  2.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卫生类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岗位名额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之比不足1:2,仍视为有效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汶川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县总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汶川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留错或者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如果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之比不足1:2,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考察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化等方式进行。面试当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时向考生进行公示,并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1.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由汶川县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

  汶川县总医院根据拟聘用人选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汶川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卫生类由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专职驾驶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医院工作。

  (二)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卫生院合同人员管理,待遇和社会保险按《汶川县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二)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由县总医院监督管理中心全程监督,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指导。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材料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汶川县总医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以免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汶川县总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三)因报考者不及时登录汶川县人民医院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汶川县总医院咨询。

  咨询电话:吴文娇,15309044355。

  附件:汶川县总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编制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 (15.5 KB)

  附件:汶川县总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专职驾驶员报名信息表.docx (15.3 KB)

  附件:汶川县总医院关于自主招聘编制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驾驶员信息一览表.docx (15.9 KB)

  原标题:汶川县总医院关于自主招聘编制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YBS4louR_rCabqyCYF7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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