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肃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公告(11人)

2026-04-28 17:35:5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甘肃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987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校内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及学校福利。

  (二)入职后内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辅导员系列)职务,享受校内副高级(辅导员系列)待遇。工作满两年,达到相关条件可定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系列)。

  (三)入职后服务期为8年,服务期内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校内相关政策执行。

  (四)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学校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

  (五)在招聘岗位工作满5年后,经学校依据相关政策考核合格后,可转入教学科研岗位。

  三、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等级

岗位类型

学历

招聘专业

人数

备注

GZY20261201

专业技术十级

辅导员

博士研究生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8

须入住男生公寓

GZY20261202

专业技术十级

博士研究生

2

须入住女生公寓

GZY20261203

专业技术十级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博士研究生

1

新疆籍少数民族,能熟练掌握汉语普通话和维吾尔语,能够用双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3个月内的相关证明)、有高校学生干部或专兼职辅导员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以“专职辅导员+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gszyrsk@163.com)。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中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与准考证领取

  1.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1日(9:00至12:00)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和平校区明德楼309办公室)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2张。

  (3)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4)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含高等教育各个层次)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

  (5)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3个月内的相关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阶段考生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需上交原件且不予退还。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进行复审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2025年5月23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考核方式

  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高校辅导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案例分析能力及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考核实行百分制,考官进行现场书面打分,成绩当场公布,监察人员和考生在成绩单签字确认。划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学校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统一组织到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体检复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心理测评。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备案及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及审批。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并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中医药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审批。

  2.备案及聘用。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5161024

  六、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师老师

  咨询电话:0931-5161038

  邮箱地址:gszyrsk@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应聘人员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填报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有误或因本人其他原因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附件:附件: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11.6 KB)

  附件:2.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10.0 KB)

  附件:3. 相关证明材料模板.docx (287 KB)

  甘肃中医药大学

  2026年4月27日

  原始标题: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gszy.edu.cn/reception/notice/detail/me2026042716254572123733393485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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