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内江市委党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6-04-29 08:58:41 教师招聘

  根据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本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2026年上半年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8:30-2026年5月11日18:00。

  2.报名邮箱。njswdxzzk@163.com,邮件主题、附件压缩包、《2026年上半年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参考目录为《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26年上半年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发送到邮箱。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提交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各种证书及相关材料。其中,报考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上传材料时,须放一个PDF文件里。

  (4)网上初审。网上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将于2026年5月11日20:00前通过邮件或电话向报考者回复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考核

  1.开考比例。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竞争即可开考。

  2.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化面试的考核形式。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将在资格初审结束后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2份(须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④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⑤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核招聘资格。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26年5月中下旬

  (2)考核地点:内江市委党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5.考核成绩及排名公布。考核成绩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并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待遇,享受岗位激励金。

  2.职称评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初定中级职称。

  3.岗位定级。博士研究生可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政策规定确定岗位等级。

  4.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可按规定入住人才公寓。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甜城英才计划”支持,享受资金资助、项目支持、住房安居、子女就学等服务保障政策。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核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0832-2213826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2-2056909

  附件:附件1-2026年上半年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33.0 KB)

  附件:附件2-2026年上半年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65.2 KB)

  附件:附件3-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简介.doc (98.5 KB)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2026年4月28日

  原始标题: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党校教师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njpta.org.cn/newsDetail/15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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