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文件精神,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发公益性岗位43个。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1.隰县户籍,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并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坚持三年到期退出制度,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程序可连续签约2次外,其他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材料准备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5月26日。(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较长,流程中有公示期,请及时主动申请办理,咨询电话:0357-6733146)
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9日
报名地点: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357--6733146
四、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份;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脱贫家庭页截图(盖隰县农业农村局公章);④农村脱贫劳动力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隰县2026年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份;
(7)《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3份;
(8)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1份;
(9)一寸红底相片4张;
(10)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照片(远景和近景1张A4纸);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五、招用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另行通知,届时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服务相关内容。
4.成绩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通过“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公示名单。
5.体检
体检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招用人员招用资格。
7.招用与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到期后退出。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8.岗前培训
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9、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每月10日前向县人社局报告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上岗工作等情况。公益岗人员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一个月之内,函告县人社局相关科室。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招用报名时间,在报名前做好报名时所需就业困难认定相关资料。(注: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社区(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申请认定类别、公示时限、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在《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本次招用的各类信息均在“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用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6733146
附件: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18.2 KB)
原始标题: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sxxx.gov.cn/zzzb/tzgg_10438/202604/t20260428_638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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