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04-30 09:07:44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
学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 1899 
开展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大专、国际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形式的学历教育和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和进修、技能人才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6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

  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及其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

  (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2026年仍在读,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序列工资、津贴执行,高层次人才另付一次性安家费及住房补贴:

  1.教授(含其他系列正高职称)35万元;

  2.博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25万元;

  3.紧缺专业、特别优秀的人才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在上述参考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学校需要的其他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确定为我校拟聘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约定工作任务、考核事项、引进费用等相关内容。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0日9:00—2026年5月14日17:00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等信息,符合岗位条件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公开考

  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

  (4)国(境)内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可查询日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国(境)内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在读证明》扫描件;

  (6)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扫描件;

  (7)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交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扫描件;

  (8)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党员证明等;

  (9)其他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扫描公告内的二维码或通过链接https://f.wps.cn/g/7cH02Xbo/,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注: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提交的,将无法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

  (2)如因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在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dgmxy.edu.cn/)、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cdsjs.com/)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原件校验

  学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通知书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请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因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材料等导致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进入面试。

  (三)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初审和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七、体检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

  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内容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1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说明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3.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4.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交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扫描件。

  (二)其他

  此次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作调整或进行补充说明的,由学校在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上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1899号

  联系人:查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5011(法定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由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2026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5.5 KB)

  附件:2026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表.docx (54.0 KB)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

  2026年4月29日

  原始标题:2026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cdgmxy.edu.cn/html/gmxy/xwzx_tzgg/51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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