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泰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人)

2026-05-06 16:26:16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业务系统平稳运行,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房产服务中心物业办公益性岗位2人,主要1名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收缴工作、1名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启用受理工作。人员录用后,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分配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宪法,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及临时性加班安排。

  2.泰来县本地常住人口;年龄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1年1月13日—2008年1月13日);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股东、董事、监事、财务等);(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供养等政策的人员;(4)以前年度已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5)其他不适宜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6)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9)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10)有精神病史人员;(1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12)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泰来县房产服务中心607室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行本人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务必保证材料真实合规,因个人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并依规严肃处理。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困难认定表;农村户口需额外提供无土地证明;

  3.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5.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查询个人投资任职信息自查截图。

  五、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泰来县房产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签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被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按黑龙江省最低标准执行,(含应缴纳各种保险的个人部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付海岩、曲成龙

  联系电话:0452-8223908

  单位地址:泰来县公园路130号泰来县房产服务中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来县房产服务中心所有。

  原始标题:泰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tailai.gov.cn/tailai/c100241/202605/c02_621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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