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博士岗位公告

2026-05-12 08:20:24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是一所有着60多年悠久历史的中医药科研单位,是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6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4人,硕士和博士12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0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获得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个人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人、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2人,拥有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全国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省突贡专家、省名中医药专家、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人才等72人次。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共建单位、“一带一路”中医药发展联盟创始单位之一、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院士工作站,拥有国家级CNAS认可平台、中药分析学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中药制剂三级实验室等1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平台,山东省现代中药制剂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2个省级及25个厅局级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yyrs@sacm.ac.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7:00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地点、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官方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人事科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49808

  监督电话:0531-8696016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14.5 KB)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2026.pdf (61.4 KB)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51.5 KB)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

  2026年5月11日

  原始标题: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sacm.com.cn/articles/ch00025/202605/b4efefec-fc19-4c52-b1b0-bc9bc613da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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