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人才创新集聚地,现就2026年“百名博士进巴中”专项引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博士67名,其中,产业及综合类39名、教育类12名、卫生类16名。
(二)国有企业。计划引进博士37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本次专项引才主要引进43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才。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具体以岗位表为准,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含当日)。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引进。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愿意服从安排,在巴中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5.国内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须与需求专业一致,且所属学历层次须与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报名:
(1)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2)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3)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国内开设需求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7.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事业单位岗位。①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产业及综合类的,毕业学校应为QS、U.S.NEWS、TIMES、ARWU最新排名中,至少3个排名前300名的高校;报考教育类和县(区)产业及综合类的,毕业学校应为QS、U.S.NEWS、TIMES、ARWU最新排名中,至少3个排名前500名的高校;报考卫生类的,不限制毕业院校。②市外委培、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单位、定向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2.国有企业岗位。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职业)资格,以考生所获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为准。
(三)不得报名情形
1.事业单位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②巴中市内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③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人员;已通过巴中市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选聘、考调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在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聘)不满三年、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人员;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⑤人事(学籍)档案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人员;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2.国有企业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②人事(学籍)档案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人员;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④与巴中市(区)属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该市(区)属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范围内报名;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09:00至5月25日17:00。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百名博士进巴中”专项引才报名信息表》。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清晰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首先在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成功后上传)。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以及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生请于2026年5月20日09:00至5月26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核,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09:00-17:00,地点为巴中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
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如下材料:
1.《2026年“百名博士进巴中”专项引才报名信息表》2份(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两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3.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签字捺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①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仅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暂未取得认证的须提供按时取得的书面承诺)。
②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同的,须提供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③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须提供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④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须提供国内开设相关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材料。
⑤市外委培、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提供委培单位、定向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26年“百名博士进巴中”专项引才报名信息表》。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前严格按照要求备齐备全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六、面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考核通知书》上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考核方式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考核主要包括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教育类岗位还应进行专业科目试讲。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低于8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递补体检、递补考察对象考核成绩须高于或等于80分。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引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事业单位岗位0827-5266963;国有企业岗位19950477900。
十二、待遇与管理
(一)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对应发放40万元安家补助,选择以购房券方式兑现的,补助标准可上浮25%。
(二)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因房源短缺导致无法租住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发放租房补助。
(三)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相关规定调任公务员。
(四)引进到县(区)的人才,工作满3年后,表现优秀的可不受公开选调政策限制调入市级单位或在县(区)间流动。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引才后续公告,均在巴中党建网(http://www.bzswzzb.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面试考核通知书》是参加考核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引才过程中,如引进单位机构调整,引进人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①市委组织部:0827-5286056
②市教育局:0827-5813636
③市卫生健康委:0827-5273666
④市国资委:0827-5253806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中共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原始标题:2026年“百名博士进巴中”专项引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bzswzzb.gov.cn/tzgg/23922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