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昌市人民武装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守工作和保密纪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至1988年5月31日。
4.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5.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学历。
6.熟练操作电脑,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学习、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从事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的;
(5)招聘录用后工作不能满足2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将个人资料准备好并发至报名邮箱;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以收到电子版报名表时间为准);
(三)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1.填好后的《应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且贴上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3.其他应聘人员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件原件扫描件;
4.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2298816168@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报名表”命名);
5.报名联系人:保障科曾学平,咨询电话:0751-5574806。
三、选人方法
(一)用人单位根据简历进行初选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笔试及面试(初选不符合的人员不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逐轮考核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二)用人单位根据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当天请将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复核,资料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签订合同,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正式录用上岗,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
拟聘人员在韶关市内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购买服务,工资不低于6万元/人/年(含社保)。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乐昌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和保障科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由乐昌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和保障科负责解释。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6年5月16日
原始标题:乐昌市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842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