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乌翠区招聘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50人)

2026-05-21 12:45:33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乌翠区用工需求,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伊人社函〔2024〕611号)文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岗位:乌翠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保洁。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乌翠区户籍及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退休的失业人员,男女不限;

  2、经户籍地、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认定为“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招聘人员条件

  1、未被认定为“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

  2、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4、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一)乌翠区公益性岗位补贴:1910/月

  (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三)聘用期限:招聘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3年期聘用协议。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被招聘人员——选取岗位——公示——履行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翠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三)报名地点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单位办公所在地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3、近期2寸蓝底照片4张;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进行初审,拟聘用人员提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区人社局存档备案。

  六、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上岗后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6、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7、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乌翠区市政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8-3651789

  乌翠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0日

  原始标题:2026年乌翠区公开招聘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cwc.gov.cn/wcqrmzf/c100301/202605/4270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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