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响应“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推动“才聚梅州大行动”决策部署落实见效,集聚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来埔工作,夯实教育强县战略人才基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梅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教育类及高校名单(附件2)和岗位条件(附件3)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定向培养服务期内、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5月28日至2008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可以报考,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6.已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在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纳入引进对象范围,引进后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7.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通过我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的人员;
7.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满2年的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00至6月3日16:00,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相应报名邮箱(dbjyjrsg@126.com,联系电话:0753-5526451),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
报名材料包括:《2026年梅州市大埔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纳记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
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应聘者反馈审核结果。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届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附件5),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告知书。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主要采取面试(备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定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开始,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如有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养);面试采用“备课+试讲”方式,每个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及择优调剂
(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择优调剂: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报县委人才办同意后,择优调剂。
九、聘用及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于国内Ⅰ类、Ⅲ类高校本科生,还可享受“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待遇:
1.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博士:5年内给予4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2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毕业于国内Ⅰ类、Ⅲ类高校本科生:5年内给予1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2.配偶安置。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以上补贴均为税前。在聘用期间岗位发生变动的,后续是否继续享受经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1.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3.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7.大埔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5526451。
中共大埔县委组织部
大埔县教育局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原始标题:2026年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dabu.gov.cn/zwgk/zdlyxxgk/jycyxxgk/zpxx/content/post_2906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