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身份
招聘综合文秘岗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由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聘用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工作能力要求;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但能够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劳动强度和工作要求。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业务能力,有相似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严重失信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相关资料到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15368652085。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19日。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资格审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整个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确定人选及聘用。
1.面试(具体时间待定)。经初步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政府办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管理。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一签,正式聘用后至少在岗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单位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3300元/月,社会保险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聘用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附件: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4.5 KB)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原始标题: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6M0O64FQDDCA5FA6602340D98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