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南平市建阳公证处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6-06-04 09:46:36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平市建阳公证处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

  1.公证员2名。

  2.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公证员:

  (1)独立受理和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负责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及证明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3)依法起草、出具公证书,并保证公证书的质量;

  (4)解答公证法律咨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5)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辅助人员:

  (1)窗口接待与咨询、材料审核等辅助性工作;

  (2)档案管理与内勤;

  (3)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证事业;

  3.具有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公证员。

  (1)具有公证员执业证;

  (2)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精通公证业务、熟悉电脑及相关业务软件操作、能够独立办理公证;

  (3)年龄25--63周岁;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辅助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有意从事公证行业的人员优先)

  (2)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六)《公证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

  (七)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99-5825148。

  3.报名方式及要求:(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档及个人简历和1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公证员执业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压缩打包,发至邮箱gg@jyqsfj.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带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证员执业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不用笔试),确定招聘对象。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非编制工作人员,公证员具体薪酬待遇面议,辅助人员参照南平市建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五险一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公休、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

  2026年6月3日

  原始标题:关于招聘南平市建阳公证处编外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nprc.net/article/2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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