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宜春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开展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宜春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职工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宜春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职工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退役大学生士兵。
2.服役、工作期间表现优秀,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和专业特长;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教育部认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户籍地为江西省宜春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1日。
2.报名邮箱:1772454221@qq.com。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3日。
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523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1)《2026年宜春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出现役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逾期未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主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22日上午08:00-12:00;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对于报名成功人数仅2人的岗位,经宜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2:1开考比例。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军事能力考核的形式,其中笔试、面试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军事能力考核由宜春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牵头组织。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军事能力考核*30%。
1.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6月27日08:30-18:00到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523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的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方可参加军事能力考核。
3.军事能力考核。考核时间为7月12日,考生凭结构化面试准考证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宜春市民兵综合训练中心,由宜春军分区组织。考核内容为“四会”教学(课目自选,教学器材自行保障)和军事体育(3000米跑、30×2米蛇形往返跑)。军事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四会”教学和军事体育各50分,考生考核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
(四)体检与政考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军事能力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军事能力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按照担任过班长、机关参谋人员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考。
3.体检和政考按照征兵的程序、标准执行。
4.因体检、政考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考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咨询电话
宜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795-3851212。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27115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军分区负责解释。
宜春军分区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原始标题: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6年宜春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职工公开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jxpta.com/jxsrskszx/gzdt863/pc/content/content_2065237452751953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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