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株洲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13人)

2026-06-13 10:29:45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下半年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完成报名。

  (二)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株洲市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株洲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提前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面试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均由用人单位确定,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核。用人单位经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需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公示录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zhuzhou.gov.cn/)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务必填报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纳入编制管理。

  六、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868146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731-28681760(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网络举报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株洲市市直单位2026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xlsx (11.3 KB)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原始标题:株洲市市直单位2026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23/20260612/i2505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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