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办发〔2017〕77号)规定,现将公开选聘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范围
4-5名,面向全市执业、登记注册地在宿迁的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三)熟悉本区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情况,积极热心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两种方式(邮箱:syqsfj2019@163.com;邮寄地址:宿迁市宿豫区井冈山路1号宿豫区综治中心5楼513室,邮编:223800)。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从业资格证书、个人从业经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联系电话:0527-88032920。
四、选聘程序
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接受个人报名;选聘公告期满后,由宿豫区司法局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料,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定后聘任。
五、其它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附件:宿豫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宿豫区司法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宿豫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原始标题:宿豫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suyu.gov.cn/suyu/gsgg/202606/56561878457e4fcba3c30f5dc8058ba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