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招用36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男5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形中凡涉及登记失业期限的,以最近一次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审核通过之日计算。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7月27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古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四楼411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由古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四)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3份;
(五)《古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份;
(六)《古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3份;
(七)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相片11张(背面写上姓名);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四、招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后,符合招用条件人员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缺额择优递补。
(三)根据考试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招用人员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四)向社会公示体检合格招用人员名单,并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完成岗前培训后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严格坚持三年退出机制。
五、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950元),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7-8323008
监督电话:0357-832366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重要提醒:
由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公示7个工作日,请报考人员于7月19日之前到人社局四楼411室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原始标题:古县2026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uxian.gov.cn/zzzb/tzgg_9658/202606/t20260625_654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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