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2026-07-01 11:43: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市级、县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时间:7月3日-7月8日   

  学生见习时间:7月20日-8月21日

  二、学生遴选

  (一)见习人数

  到市级机关见习学生人数共4人;

  到县级机关见习学生人数共30人。

  (二)基本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23级、2024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较高(到市级机关见习学生综合素质排名需在前3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优先考虑。

  3.见习大学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确保全周期足额到岗见习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4.未参加过往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优先考虑。

  5.见习学生应为本县籍或本县考取的大学生。

  三、报名遴选

  到县级机关见习的学生可登录“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xian.gov.cn)或在“眉县团委”公众号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在共青团眉县委员会报名(眉县平阳街146号,共青团眉县委员会办公室)。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由团县委组织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县政府办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和大学生分配等工作;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见习证书制作、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名单于7月13日前送县政府办;县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并将见习单位名单于7月13日前送县政府办,同时负责印制见习协议书;县教体局配合团县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县委拨付见习大学生每人1000元生活交通补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等相关费用。

  2.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安排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严格做好见习日常管理。见习结束时,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填写《见习考核表》并签署意见。

  3.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时,每名大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考核材料一并报县政府办。

附件:附件1 见习大学生登记表.doc.doc (28.0 KB)

附件:附件2 见习大学生考核表.doc.doc (25.0 KB)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

  原始标题: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http://www.meixian.gov.cn/col8263/col8267/202606/t20260630_1281006.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