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

2026-07-02 10:50:34 

  为高效保障执法执勤出行,确保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在无锡有固定住所;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8日之间出生);中共党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部队服役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8日之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截至报名前持有有效A1驾驶证,驾龄满5年以上;

  7.身体健康;

  8.需协助开展侦查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外勤任务较多、随车事务繁杂,岗位强度较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6.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编外驾驶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稿、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176172211@qq.com)。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9:00至7月8日17:00。

  资格初审直接审查报名登记表电子稿,未通过审核的,电话通知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人岗相适度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得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若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人岗相适度评价,第二阶段为技能测试,第三阶段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设60分为合格线,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以上三个阶段考试结束后,人岗相适度评价、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20%、30%、50%的权重求和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一)人岗相适度评价(满分100分)

  对报名人员开展人岗相适度评价。通过人岗相适度评价对应聘者进行评估。

  评价内容:

  1.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专业技能、知识水平、操作能力等是否符合岗位职责。

  2.工作经验与岗位的相关性‌:过往经历是否胜任当前岗位。

  3.职业动机与岗位吸引力的契合度‌:如求职原因、职业规划是否与岗位发展一致。

  (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含场地驾驶和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对应聘者的法规意识、安全常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

  (三)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等情况。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10-88214281。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 (40.0 KB)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日

  原始标题:2026年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jsxishan.gov.cn/doc/2026/07/01/47984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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