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医保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3.岗位要求: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专业:新闻类、汉语言类、计算机类、医学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③熟悉医保领域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使用办公软件;④责任心强、执行力强,能适应高效率工作节奏;⑤中共党员及党政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的标题格式发送至邮箱:gkqybj2021@163.com。(1)《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重要的资格及奖励等证书。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根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可以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港口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770-2860696。
附件:1.《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21.0 KB)
附件:2.《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17.4 KB)
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原始标题:2026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kq.gov.cn/zfxxgk/fdzdgknr/rsxx/zlpx/t27857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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