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雄安新区安新县公共服务局招聘专项岗位人员公告(200名)

2026-07-07 16:57:01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和《安新县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招聘专项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专项岗位须本人或配偶具有安新县户籍18-59周岁的下列人员:

  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

  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退役军人;

  (二)招聘人员200名;

  (三)拥护党的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上岗时存在一人多岗、虚报冒领、超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村两委任职、在其他单位任职、在其他公司担任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或企业联系人,在籍大学生等情况,从事过专项(辅助性)岗位累计满36个月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专项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1、由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2、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带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印一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印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人员类别相应的佐证材料、投资任职情况截图、社保证明(无参保证明)等身份类别证明到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报名登记;报名结束后在安新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

  3、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先参加笔试,用人单位确定拟上岗名单报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8日(9:00-17:00);

  5、联系电话:0312—5321986。

  6、报名地点:雁翎西路137号(安新县就业服务中心)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协议续签根据上级政策及考核结果实施。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专项岗位工资标准238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在岗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附件:《安新县专项岗位报名表》.docx (14.5 KB)

  2026年7月3日

  原标题: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关于招聘专项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jcPDbUfLoogAsA2I1fx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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