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阳市教育系统学前教育雇员制教师招聘公告(16人)

2026-07-09 13:54:18 教师招聘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和《东阳市雇员制教师招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户籍要求:限金华户籍。生源地符合报名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迁移记录报名。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

  3.年龄要求:限1991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考生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6.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需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要求:

  (1)按照人事招聘相关规定,合同期内的雇员制教师,不再重复报名和录取为雇员制教师。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境外留学人员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

  报名网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下午5:00,不接受现场报名。

  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备注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缴纳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具体要求见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尚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二)考试方式

  1.考试项目:招考形式为笔试+综合素养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招聘计划7人及以下按1:3,招聘计划8—11人按1:2)确定综合素养测试对象,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综合素养测试。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综合素养测试资格。

  入围综合素养测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综合素养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综合素养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放弃综合素养测试的,不再递补。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体检。

  学前教育岗位综合素养测试内容说明

  1.自弹自唱(20%):内容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准备2分钟,弹唱1分钟。

  2.主题绘画(20%):形式为儿歌配插图。内容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时间30分钟。

  3.试讲(60%)

  备注:主题绘画不准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由教育局提供,考生可自带黑色记号笔。

  (三)总成绩计算

  综合素养测试总成绩=笔试×40%+综合素养测试×60%。

  (四)体检

  拟录用雇员制教师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分别确定考察对象。若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则以综合素养测试的形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学校选择

  1.根据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6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732,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原始标题:2026年东阳市教育系统学前教育雇员制教师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886924/art/2026/art_09f3997807d343f186edb14f90763f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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