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2026-08-05 11:04:25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二)具有基层调解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三)具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信息平台。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工作岗位

  台江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令时为下午3:00-6:0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下载并填写《福州市台江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将表格电子档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照片发送到邮箱83286620@163.com。

  (2)现场报名: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台江区司法局510室

  联系人:郑至凡,联系电话:0591-83286620

  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e福州”APP上申请,最迟于入职前提供)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核

  我局将依据报名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议

  经台江区司法局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调解员最终名单。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2.正式聘用的专职调解员每月工资待遇(不含办案补贴)为1800元。

  3.专职人民调解员男性满70周岁、女性满65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但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除外。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 (33.0 KB)

  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

  2026年8月4日

  原始标题: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taijiang.gov.cn/xjwz/zwgk/rsxx/gkzk/202608/t20260804_53539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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