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二连浩特片区建设和口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二连浩特市“驿龙归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二连浩特市域外工作的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二连浩特市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二连浩特市户籍或在二连浩特市工作、生活的;
3.二连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4.曾经在二连浩特市工作、学习过,或有意愿到二连浩特市工作的。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现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及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6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副职及相当层次职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正职及相当层次职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俱全);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科研成果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有犯罪记录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4.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的;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6.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本工作常态化开展,2026年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7日-10月16日。
2.申请方式:采取线上方式接收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el_rck@163.com),同步电话确认(0479-7601658)。
3.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联系电话)上传:
(1)《2026年二连浩特市“驿龙归巢”申请表》(附件1),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主管部门或当地编制部门提供的在编证明;
(3)《无不得申请情形承诺书》(附件2);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8)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等符合条件的材料;
(10)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
(1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等与适用范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12)公职人员亲属关系采集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人才调入储备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纳入“驿龙归巢”人才调入储备库。
(四)人岗相适评估
成立人才调入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组,根据我市各单位用人需求,结合岗位特点和空编情况,就储备库内申请人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进行人岗相适评估并征求用人单位意见。
(五)择优考察调动
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择优进入考察环节。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通知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证明后开展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进一步核实被考察人员申请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调入。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结论经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联席会议通过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编委会)审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职责办理调入手续。
(六)服务期制度
调入者在二连浩特市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一般为三年。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驿龙归巢”的相关工作人员与“驿龙归巢”调入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驿龙归巢”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收到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和处分。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调入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479-7601658(市委组织部)
0479-7512949(市委编办)
0479-7524442(市人社局)
原始标题:关于开展二连浩特市“驿龙归巢”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elht.gov.cn/c/2026-08-13/1162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