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6年第五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教师12人,具体岗位信息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符合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所学专业须在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内,学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学科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四)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同学科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或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26日9:00至2026年9月1日17:30,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以下材料,逾期无效。
1.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打印后在规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生源地、培养方式(注明“非定向”等)、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的事项,还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4.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面);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
6.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7.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及学位证;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8.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9.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出具的证明等);
10.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供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1.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按照“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分别命名,如“1-报名表-张**”。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姓名”,如“第四中学-初中数学教师-张**”,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材料后,要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沟通,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时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学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延庆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和安排将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答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确定名次。
(四)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询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线下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由招聘学校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由延庆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资格复审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干部档案等,应聘人员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手续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具体时限由延庆区教委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入职机会。
(七)有关情况说明
1.被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起薪时间以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为准,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确定。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4.京籍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如在服务期内未经招聘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服务期协议)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按照取消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作解释。
(六)凡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规定。
联系人:詹老师、崔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附件:
1.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6年第五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xlsx (11.6 KB)
原始标题: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6年第五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8/t20260821_4831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