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怀远县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2026-09-01 10:58:37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怀远县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选聘岗位

  怀远县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2人。

  二、岗位职责

  1.调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4.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的成年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矛盾调解工作;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相应专业知识;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6.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电脑办公能力和文字功底;

  7.具有政法工作经验、人民调解经验或心理咨询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人员;

  (二)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五)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情形;

  (六)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五、待遇

  基本补助+案件补贴。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怀远县司法局荆山司法所。

  3.咨询电话:18955259295,联系人:杜友谊。

  4.监督电话:中共怀远县荆山镇纪委,0552-8315611。

  5.报名方式:个人报名或者组织推荐。

  6.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选聘报名表2张或者选聘推荐表2张以及能够证明具有调解能力和经验的相关资料。

  7.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二)面试与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符合条件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怀远县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从后续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资格考察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任

  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七、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系群众性自治组织,与被聘用方不构成劳动、雇佣、帮工等法律关系。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需要的,予以解聘。

  附件:怀远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报名表(1).docx (14.3 KB)

  附件:怀远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推荐表(1).docx (18.9 KB)

  怀远县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原始标题:怀远县荆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ahhy.gov.cn/xwzx/tzgg/81382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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