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1】105号),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84名。现将招录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招录对象年龄为18至26周岁的社会青年和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持有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具备熟练驾驶能力的驾驶员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时间截止2026年9月30日);
5、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
6、体格检查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且体能测试达到消防员体能达标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解聘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受到行政拘留的;
5、被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的;
6、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8、不符合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的,不予招录;
9、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明令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1、具体工资待遇请咨询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直属单位。
2、入职后,在消防救援站工作,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险。
3、实行轮休制,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4、伙食费、服装费、住宿费用全免,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5、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优先选拔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等岗位。
6、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机会。
7、入职后,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8年的,颁发铜质纪念章;工作满16年的,颁发银质纪念章;工作满30年的,颁发金质纪念章。为工作满3年的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家庭,悬挂“消防员荣誉家庭”门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招者本人可就近到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直属单位报名点进行报名(联系人详见附件)。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外省户籍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其他本人认为对聘用有利的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应聘驾驶员岗位另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直属单位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直属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体检。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6、岗前培训。入职后,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直属单位组织适应性训练,适应性训练结束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辞退。
四、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举报受理电话:19853968119。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由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设其他报名点、培训机构以及代办人。应聘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和查阅有关信息,因个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与招录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16653927691(微信同号)16653927698(微信同号)
原始标题: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原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8-doOmT2tyEk5lGHCFj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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